武汉塞尚世纪设计公司 136-6713-6122

武汉商标设计(13过13,全面注册制下,主板首批上会企业全过)主板上市注册制还是核准制,

发布者:147小编 时间:2023-03-23

上交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7、8、9、10、11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深交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8、9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12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共审议13家企业。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青科技”)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致力于为下游高分子新材料的产品制造、性能改善、功能增强提供支撑,主要产品在下游高分子新材料体系中有用量小、作用大、附加值高的特点。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99%以上公司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包括二乙烯苯、α-甲基苯乙烯和甲基苯乙烯等,主要用于离子交换树脂、改性丙烯酸树脂涂料、高温改性 ABS 树脂、高品质合成香精、改性绝缘浸渍漆、环保涂料及特种橡胶等领域;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包括亚磷酸三苯酯系列、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系列、无酚亚磷酸酯系列,主要用于聚氯乙烯(PVC)塑料改性、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TPU)、SBS 热塑性弹性体等领域。

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涉及水处理、车船、家居、日化、风电、电子、建筑建材、医用耗材等广阔领域IPO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会计师为上会,律师为国浩上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秋新、金连琴、孙杰,其中:孙秋新持有公司 28.22%的股份,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连琴持有公司 39.92%的股份,任公司董事;孙杰持有公司 17.03%的股份,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三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85.17%,且孙秋新、金连琴为夫妻,孙杰为孙秋新、金连琴之子。

募集资金运用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4,814.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拟融资8.5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 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 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变化情况、产业链变化情况、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变化情况、产品技术迭代周期、终端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依存度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成熟;

(2)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细分市场主要竞争对手的收入、利润、产品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对比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说明 2019、2020 年超出安全生产核定生产规模后,发行人办理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的程序是否合规;。

(2)说明已经采取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拟采取的相关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盐集团”)系江西省内最大的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企业。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始终专注于盐及盐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食盐、工业盐、元明粉等盐产品以及纯碱、小苏打等盐化工产品,拥有“井冈”、“百仙”、“清江古海”等食盐市场知名品牌以及“瑞江”、“晶昊”等工业盐、小苏打、纯碱产品品牌,其中清江古海系列盐产品、井冈牌精制盐(食用盐)和瑞江牌工业纯碱被认定为“江西名牌产品”,。

“井冈”商标被认定为“江西老字号”IPO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会计师为大信,律师为北京市嘉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西国控,直接持有公司 46.92%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国控 90.00%股权,通过江西国控间接控制公司 46.92%股权;直接持有公司股东江西大成 90.00%股权,通过江西大成间接控制公司 3.11%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50.03%股权。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6,000 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拟融资9.5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 3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 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市占率变化、所处行业周期性特点、非盐业务发展规划安排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亏损、主营业务弱化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是否符合主板板块定位要求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前五大贸易商与其他贸易商的选取标准、定价机制、日常管理、内部控制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差异,如有,请说明原因;(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等与贸易商、终端客户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3.请发行人结合公司章程,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人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治理是否存在缺陷以及下一步相关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属”)

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的贸易业务,系国内领先的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商,经营的贸易品种主要包括铁矿石、钢材等黑色金属产品,以及铌、铜、铝等有色金属产品,主要业务模式包括进口贸易、转口贸易和国内贸易IPO保荐机构为中信、中航,会计师为安永华明,律师为北京嘉源。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信金属集团直接持有公司99.9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集团通过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合计控制公司的 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主要用途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501,153,847 股,且不低于 488,760,684股,拟融资40亿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到下列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具体上市标准: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在国家金属矿产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整合的大背景下,如何实现与国内主要竞争对手错位发展,保持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offtake模式中的采购义务,说明应对存货价格波动风险的内控措施及执行情况。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中重科技”)是集智能装备及生产线的研发、工艺及装备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服务及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机械、电气、液压一体化的热轧型钢、带钢、棒线材、中厚板轧制的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设备及其相关的备品备件。

冶金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及国内基础设施投资情况息息相关下游需求主要为建筑、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桥梁、海洋工程、家电、船舶等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行业其中,公司冶金智能制造装备主要聚焦于钢铁行业的型钢、带钢等领域。

IPO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会计师为立信,律师为国浩北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冰冰直接持有发行人215,360,52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9.82%;谷峰兰直接持有发行人 53,840,13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96%。

谷峰兰和马冰冰系母女关系,二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74.78%股份,谷峰兰和马冰冰母女为发行人共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运用本次拟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 9,000 万股,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10%。

拟融资12.54亿元,发行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入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技术特点、报告期新签订单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收入确认政策的调整对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柏诚股份”)主要专注于为高科技产业的建厂、技改等项目提供专业的洁净室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覆盖半导体及泛半导体、新型显示、生命科学、食品药品大健康等国家重点产业,是国内少数具备承接多行业主流项目的洁净室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洁净室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凭借优质的客户资源、丰富的项目经验、良好的服务质量与业绩口碑等,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中高端洁净室领域,公司与同行业国有龙头企业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处于同一竞争梯队。

IPO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会计师为容诚,律师为江苏世纪同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柏盈柏诚投资控股(无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26,00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66.2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过建廷直接持有发行人 25.48%股权,通过柏盈控股间接持有发行人 63.92%股权,通过无锡荣基间接持有发行人 0.13%股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13,083.3333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10%且不超过25%,拟融资4.7亿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实际业务需求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 3 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 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的收入及利润、核心技术及竞争力、市场占有率、行业规模及增长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领先企业”相关表述是否准确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2.请保荐代表人结合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往来款项、经营活动现金流等情况,就发行人与履约进度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情况和履约进度确认的合理性、准确性,以及确认项目完工时点的依据和准确性,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项目物资、分包成本与采购中项目物资、分包采购情况,说明相关差异的合理性,以及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准确性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具体的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港”)是行业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三十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发展成为涵盖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公司通过构建产业资源集聚的综合服务平台,以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为驱动,聚焦网信系统、人工智能、智慧视觉、智慧音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精专业”应用领域,创新性地提出“大平台系统赋能、精专业创新驱动”的新分销模式。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已获得126条国内外优质的授权产品线,覆盖从 CPU、GPU、MCU 等处理器到存储器、射频器件、模拟器件、分立器件、传感器件、可编程逻辑器件等完备的产品类别公司拥有超过5,000家交易客户,深度覆盖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监控、人工智能等众多领域,为包括消费电子领域的小米、传音、创维、美的、海尔、海信,通讯系统领域的中兴、移远通信,工业电子领域的浙江中控、雷赛智能,计算机领域的华硕,汽车电子领域的比亚迪、华阳集团,电子制造领域的富士康等全球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客户提供多维度、高附加值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

公司已连续20年荣获行业权威媒体《国际电子商情》授予的“十大中国品牌分销商”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破百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在本土分销行业中稳居前列,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位居本土分销商第一。

IPO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会计师为信永中和,律师为北京市中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电信息直接持有公司 41.79%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通过中电信息控制公司 41.79%股份,并直接持有公司 5.74%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47.53%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募集资金主要用途本次发行不超过18,997.5024万股,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预计融资15亿元,公司将根据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战略,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1.供应商返款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与部分原厂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返款,返款模式分别为价目表采购并返款的销售模式(以下简称 POS 返款模式)、采购即返款模式和 POS 返款且采购即返款模式。

其中,POS 返款模式下,发行人按较高的名义价格进行采购请发行人:(1)说明供应商确定名义价格及返款比例的标准及调整机制,返款模式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采用 POS 返款且采购即返款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说明与供应商返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增长较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3.26%、6.47%、2.61%、2.62%除 2020 年外,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请发行人:结合境内外市场主要产品供给需求及价格走势预测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陕能股份”)是以电力和煤炭生产为主业的大型能源类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第一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双百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煤炭生产和销售,依托陕西及西北煤炭资源优势,致力于煤炭清洁高效绿色开采,实施煤电一体化战略,并开展热电联产及综合利用业务,打造国内一流能源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力、热力和煤炭公司通过下属清水川能源、赵石畔煤电、商洛发电、麟北发电、渭河发电、吉木萨尔发电开展电力业务。

其中,商洛发电、麟北发电、渭河发电所属机组为热电联产机组公司通过下属凉水井矿业、清水川能源、麟北煤业、赵石畔煤电开展煤炭开采业务,生产的煤炭按用途主要为动力煤和化工用煤IPO保荐机构为中信、西部证券,会计师为大华,律师为北京嘉源。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陕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80%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运用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1.生产安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多次受到生产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

其中,2019年 5 月和 7 月冯家塔运营分别发生 1 起运输事故,各造成 1人死亡,存在瞒报情形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生产安全方面是否存在其他瞒报、漏报等情形,是否曾发生生产安全重大违法行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2)说明报告期各期生产安全费用支出及未来支出计划,是否与当前及今后生产规模相匹配;(3)说明包括生产安全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能够合理保证发行人合法合规运行。

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2.采购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79%、74.74%、65.61%、67.81%,煤炭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89%、22.35%、32.49%、30.05%;发行人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采购煤炭比重较高,约定的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请发行人:(1)结合中长期合同背景、交易对手、有效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情况,说明签订煤炭采购中长期合同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相关政策变化是否影响合同的稳定性和长期性;(2)结合发行人销售煤炭的定价方式等,说明签订煤炭采购中长期合同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按照煤炭采购市场平均价格,分析说明对报告期毛利率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森药业”)是一家专业从事化学药品原料药及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消化系统类、解热镇痛类和心血管类原料药为主,以抗抑郁类、抗菌类等原料药为辅,同时以抗病毒类、非甾体抗炎类等特色原料药与制剂为预备的产品体系。

公司不仅注重新技术产业化,同时注重市场全球化经过多年的管理积累与市场开拓,公司已成为硫糖铝、阿托伐他汀钙等产品国内主要生产厂家之一,且在全球市场上也取得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IPO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会计师为立信,律师为北京德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海森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2,411,200 股,持股比例为 43.94%,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式跃、王雨潇及郭海燕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26.61%、3.41%及 4.50%股份;王式跃、王雨潇及郭海燕通过实际控制海森控股间接控制公司 43.94%股份;王雨潇通过泰齐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4.71%股份。

因此,王式跃、王雨潇及郭海燕合计控制公司 93.18%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发行不超过 1,700 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预计融资6.0046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1.主营业务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原料药安乃近、阿托伐他汀钙、硫糖铝和中间体 PHBA2021 年,安乃近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1.59%,毛利率提升 5.81个百分点;硫糖铝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7.38%;PHBA 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175.31%,毛利率提升 11.60 个百分点。

部分境外国家陆续出台有限使用、有限注册或全面禁止安乃近的规定,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发布公告停止安乃近注射液等品种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请发行人:(1)说明安乃近 2021 年销售收入不降反升、毛利率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硫糖铝 2021 年销售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 PHBA2021 年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2.销售费用问题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2,742.38 万元、1,051.64 万元、953.96 万元、517.52 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10.28%、3.69%、2.45%、2.45%,其中市场推广费分别为 1,502.21 万元、333.40 万元、189.29 万元、92.84 万元,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请发行人:(1)说明销售费用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由第三方代垫代付相关费用的情形;(2)说明与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建立反商业贿赂的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纬科技”)主要从事弹簧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悬架弹簧、制动弹簧、阀类及异形弹簧、稳定杆等,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拓展,公司弹簧产品应用领域不断延伸,已涉及轨道交通、工业机器人、农用机械等领域。

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对象公司生产的弹簧产品已成功进入了吉利、长城、比亚迪、红旗、长安、北汽、上汽、奇瑞、江淮、小鹏汽车、威马汽车、领克汽车、一汽东机工、瑞立集团、万都、万安科技、南阳淅减、法士特等客户供应链体系中;同时,还进入了采埃孚、瀚德、克诺尔、班迪克斯等海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全球供应链体系。

IPO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会计师为立信,律师为北京市中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金雷直接持有公司 22.50%的股份,并通过华纬控股、珍珍投资和鼎晟投资控制公司 65.0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纬控股直接持有发行人 4,565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7.2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22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预计融资4.342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主营业务收入与毛利率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悬架弹簧、制动弹簧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244.59万元、52,342.35万元、70,697.24 万元、36,924.16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20%、32.07%、24.55%、25.36%;其中,悬架弹簧收入分别为 21,994.06 万元、25,153.48 万元、38,141.63 万元、21,724.9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3.33%、48.06%、53.95%、58.84%。

近年来,由于空气悬架对电池模组的保护作用和轻量化优点,部分造车新势力开始配置空气悬架请发行人: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说明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及毛利率大幅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悬架弹簧具体销量情况、与主要客户汽车销量变化趋势匹配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悬架弹簧收入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空气悬架未来发展趋势,说明发行人是否面临技术迭代风险,是否具备持续获取订单的能力

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矿集团”)主营业务为砂石骨料和金属矿山相关的破碎、筛分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后市场服务,是国内技术领先的中高端矿机装备供应服务商之一。

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IPO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会计师为立信,律师为北京市中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顺山直接持有发行人 48.48%股份,通过金江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7.03%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发行人 55.51%的股份表决权。

同时,报告期初至今,李顺山一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因此,李顺山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司拟发行新股不超过 5,100.00 万股,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预计融资11.5412亿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公司需承担的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1、营业收入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9,311.61 万元、49,844.07 万元、72,517.34 万元、37,364.69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5.8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75%、29.56%、31.64%、36.42%,逾期金额较大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季节性分布结构存在差异请发行人:(1)结合终端应用领域、客户结构、收入季节性分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调节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3)说明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2、不实出资及财务不规范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6 年李顺山、龚友良以不实债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涉及金额合计 7,230.93 万元,2021 年以发行人分红款补足出资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支付律师咨询费的情形。

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存在通过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废料销售款等并支付成本、费用的情形请发行人:(1)说明不实债权的具体构成、形成方式、会计处理过程;(2)说明李顺山、龚友良在出资不实期间取得发行人分红款的合法合规性,以及以原值补足出资的合理性;(3)说明以不实债权进行增资征得全体股东同意的时点、具体方式和依据;(4)结合相关人员资金流水的全面核查情况、律师咨询合同主要条款,说明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使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项情形,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或涉及商业贿赂的情形;(5)说明个人银行卡中用于资金分配的资金形成过程;(6)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需进一步落实事项1、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是否就逾期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客户是否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回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请发行人:(1)详细披露不实债权的具体构成、形成方式、补足过程及相关会计处理;(2)详细披露个人银行卡报告期期初及期末余额,资金来源及去向;(3)结合个人银行卡收付款项情况、律师咨询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并披露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或涉及商业贿赂的情形

同时,请保荐人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登康口腔”)主要从事口腔护理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中国具有影响力的专业口腔护理企业公司旗下拥有口腔护理知名品牌。

“登康”“冷酸灵”,以及高端专业口腔护理品牌“医研”、儿童口腔护理品牌“贝乐乐”、高端婴童口腔护理品牌“萌芽”,主要产品涵盖牙膏、牙刷、漱口水等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同时公司把握行业发展现状及机遇,大力创新开发电动牙刷、冲牙器等电动口腔护理用品,积极拓展口腔抑菌膏、口腔抑菌护理液等口腔卫生用品,以及牙齿脱敏剂等口腔医疗器械用品。

根据尼尔森2021年线下零售统计数据,冷酸灵牙膏市场零售额份额位居行业第四、本土品牌第二;冷酸灵牙刷市场零售额份额位居行业第五、本土品牌第三;“贝乐乐”儿童牙刷、儿童牙膏零售额份额分列儿童品类行业第三、第五

IPO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会计师为天健,律师为北京市中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轻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0,301.23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79.7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国资委通过控制轻纺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79.7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4,304.35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预计融资6.6亿元,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经销模式及销售费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计提的商业折扣和促销支持金额较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较高,其中促销费用逐年增长请发行人:1、结合产品销售定价政策、返利政策,说明销售返利是否与营业收入匹配,是否存在利用返利政策调节收入的情形;2、结合业务模式、促销费用确定依据、营业收入增长情况,说明促销费用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晟楠科技”)主要从事航空装备制造、军用电源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航空减速控制器、航空阻尼器等航空机械类产品以及变压整流器、继电器盒等综合电源类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航空等国防军工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与多家军工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航空机械以及综合电源的军工配套产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IPO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会计师为中审众环,律师为北京市康达。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学俊持有公司 25,667,40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8.1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叶学俊、苏梅、叶楠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47,526,696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0.63%,通过福晟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3,627,504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39%,且三人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

叶学俊、苏梅、叶楠三人共同为晟楠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运用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含本数,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 2,300 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00 万股(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拟按轻重缓急用于以下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1.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存在向供应商虚构业务付款以冲抵员工备用金、无商业实质的票据背书转让、转贷等多项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请发行人说明针对上述不规范情形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就发行人内部控制存在的多项不规范情形的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程序、范围及核查结论等。

2.关于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是当期营业收入的 1.45 倍、1.28 倍、1.28倍、2.09 倍,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2)截至 2022 年 8月 31 日,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 88.46%、74.88%、32.29%和6.53%。

航天科工 C2、客户 G、客户 F 期后回款比例低、付款延迟请发行人:(1)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情况,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结合约定情况,说明航天科工 C2、客户 G、客户 F 期后回款比例低、付款延迟的背景和原因。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3.关于收入确认准确性根据申报文件,按照军方审价机制及流程,在军方审价完成前,军方认可的暂定价主要为合同价、军方履行现场审价程序后签署的审价协商纪要、议价纪要或者同等效力的文件约定的价格。

2021 年 5 月,中航工业 A1 单位客户就航空减速控制器和航空阻尼器产品与发行人订立新的采购合同,合同价较以往合同价下调 23.10%,下调比例较大请发行人说明军品客户审定价格周期,下调价格的背景、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影响其他产品审定价格。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蓝电”)主营电池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电池测试设备依靠软硬件组合,通过对可充电电池的充放电管理,记录分析电池各种模式下充放电过程中的性能指标,以实现对可充电电池或材料性能测试的功能,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电池或电池材料生产企业的研发和质检。

公司始终坚持以用户为中心、市场需求为导向、技术创新为依托,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国内知名的电池测试设备生产企业,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等较多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珠海冠宇、贝特瑞、杉杉股份、宁德时代、中创新航、比亚迪、赣锋锂业、厦门钨业、德方纳米、国轩高科等电池或电池材料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为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IPO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会计师为天健,律师为北京大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伟直接持有公司 41.34%的股份、叶文杰直接持有公司41.46%的股份,吴伟和叶文杰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82.80%的股份;除直接持股外,吴伟、叶文杰还各持有武汉蓝和 44.48%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吴伟担任武汉蓝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吴伟、叶文杰通过武汉蓝和间接控制公司 9.43%的股份。

综上,吴伟、叶文杰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92.23%的表决权股份同时,吴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叶文杰担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双方具有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有重大影响,吴伟、叶文杰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募集资金运用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070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60.5 万股)。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审议意见1.关于募投项目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并披露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募投产品的竞争优势及消化新增产能的措施2.关于收入确认规范性请发行人:(1)结合合同签订情况,分别说明需要安装调试和无需安装调试设备的销售合同条款及具体收入确认政策,包括收入确认时点、依据等。

(2)根据问询回复情况,更新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收入确认具体方法的相关表述请保荐机构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1.关于募投项目合理性请发行人:(1)结合微小功率、小功率、大功率设备和化成分容生产线核心技术竞争力及研发储备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优势、固定资产投入、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变动情况、最新在手订单情况及产能利用率等,充分说明是否有足够市场需求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是否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和未达预期的替代安排。

(2)说明测算流动资金需求时采用的假设的合理性(3)说明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对历次分红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资金的剩余情况,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存在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关于收入确认规范性(1)《招股说明书》显示,2019 年度及2020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设备及配件内销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均为“根据合同约定,无需安装调试的设备和配件,在产品交付客户后确认收入。

”(2)《武汉蓝电及长江保荐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等显示,2020 年 10 月前,发行人不需安装调试的内销收入主要采取出库加 4 天的方式,核算各合同的收入确认时间,以出库单、发货统计表、物流公司对账单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2020 年 10月起,公司以完整的物流到货签收时间信息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3)保荐机构选择 744 笔发货记录进行细节测试,其中 22 笔发货记录存在物流日早于出库日的情形,个别时间长达 107 天(4)发行人需提供安装调试的收入确认依据中,有客户签字并盖章的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1.23%、10.98%、16.04%、43.75%,只有客户签字的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98.77%、89.02%、83.96%、56.25%,只有客户签字没有盖章的收入占比较高请发行人说明:(1)在 2020 年 10 月前对内销收入主要采取出库加 4 天的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A、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或“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等相关要求。

(2)只有签字没有盖章情形是否符合相关销售合同的约定;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行业惯例一致;物流单是否详细记载所销售产品型号、数量等信息,是否符合收入严谨性要求;该情形是否能证明发行人已经履行了销售合同约定的义务,客户是否认可;该部分销售收入的回款情况;该部分销售收入是否存在销售退回;该部分销售收入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风险。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3.关于财务内控规范性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票据找零、销售合同管理不规范、超出审议额度购买理财未及时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生产领料出库单未经过适当审批、未对借出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等内控不规范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针对财务内控不规范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4.关于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毛利率明显高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但同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请发行人:(1)说明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合理性(2)结合小功率设备客户情况、竞争优势,说明小功率设备毛利率高于瑞能股份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举报/反馈